广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目前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可采率、林业产业总产值等多项指标均位居全国前三,林业改革实现部分重大制度创新,多个方面在全国领先。
近日,首批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在河池市金城江区发行。金城江区长老乡金洞村林农莫柳离以113亩林地经营权入股,合作达成后,合作方负责全程管理和销售,莫柳离则坐等分红。
莫柳离:“交给他们护理我也很放心,他们给的价钱也很高。”
林票是指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合作经营现有林分而制发的股权股金凭证,它具有可交易、可质押、可兑现和可分红功能。此次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制度改革以河池市金城江区、天峨县两地为试点率先发行,涉及国家储备林合作经营面积5454亩,首批11个持股个体高兴地领到了林票。
金城江区林业局局长韦海贡:“五级林长通过反复宣传、耐心讲解,林农们对林票有了全面的了解,这次国家储备林林票的发行,让群众得到了真金白银的实惠。”
广西是全国重要的森林资源富集区,全区林地面积达2.4亿亩,集体林地占90%以上,是建设国家储备林最大的潜力和空间。初步测算,通过发行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每亩现有林每年将为林农增加60元收入,每亩新造林每年为林农增加200元收入。
在利好政策普惠林农的同时,广西不断完善生态环境领域法规体系,用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在涉林环境资源类案件中,广西积极适用补植复绿、劳务代偿、替代修复等裁判方式,并且在白头叶猴、金钟山黑颈长尾雉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内的19个自然保护区或旅游景区设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加强森林资源源头预防与保护,建立补植复绿示范基地。
近日,自治区林业局、高院、检察院和公安厅还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意见》,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衔接。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巧玉:“在全国首次提出的三大机制,首次明确五大证据规则,首次从证据学的角度解决‘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难题,首次以衔接机制的形式发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涉林案件审理中的积极作用,首次明确规范了涉林案件相关检察监督业务,首次规范了行刑衔接等相关的7种法律文书和8类常见案件的移送范围。”
自治区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总队长莫泰意:“广西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意见的出台,必将有力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更好地打击涉林犯罪。”
近年来,广西始终坚持“绿色富民”,锻造广西绿色发展的重要引擎,通过深入实施现代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成了全国最大的木材生产基地、人造板生产基地、林化产品生产基地、林浆纸一体化生产基地。全区人工林面积、国家储备林建设规模、森林蓄积可采率等均居全国第一位,油茶种植面积居全国第三位;林下经济成为全国排头兵,林业生态旅游成为全国标杆;尤其是以约占全国5%的林地,生产出了占全国近一半的木材,稳居全国第一位;林业产业总产值从2015年的全国第五位跃升到2021年的全国第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