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群众:
2026年5月底,经我县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防控指挥部组织实地核查、专业鉴定与风险评估,我县辖区内发现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入侵事件,疫情已在局部林地发生,存在进一步扩散蔓延风险,对我县森林资源、生态安全及绿化成果造成威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规〔2026〕3 号)及《昭平县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本次灾害灾情符合四级(一般)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标准。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自2026年7月14日起,正式启动全县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四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基本情况
本次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为松材线虫,主要发生区域为我县走马镇、黄姚镇,受害树种主要为松树,初步核查受害林地面积202.4亩,局部林木出现受害症状,疫情呈局部发生、可控可防状态,但若管控不当将快速扩散至全域林地、苗木基地及生态公益林区。
二、工作总体要求
严格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全域防控”的原则,全面落实属地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迅速开展排查监测、除治消杀、源头管控等应急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三、主要防控处置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监测。各乡镇、林场、林业管护单位立即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对辖区公益林、商品林、苗圃基地、道路绿化带、房前屋后等林木进行逐地块核查,精准摸清疫情分布、发生面积、危害程度,建立台账、动态监测,每日报送排查数据。
(二)严格落实检疫防控。实施临时检疫管控,严禁松树等林产品擅自调运、外运、移栽。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检疫查验,严厉打击违规调运、私自转运疫木等行为,切断疫情传播链条。
(三)科学开展应急除治。组织专业防控队伍,根据有害生物学特性,采取人工清理、伐除疫木、集中无害化处理、生物防治、科学药剂消杀等综合除治措施,分区、分片开展统一防治作业,快速压低虫口密度、清除隐患。
(四)强化部门联防联控。林业、公安、交通、财政、农业、各乡镇等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联动,保障防控物资、经费、人员到位,及时处置突发情况,确保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众须知事项
(一)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林业检疫管控规定,不擅自采伐、移栽、买卖、运输疫区林木及苗木,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排查、消杀、清理等防控工作。
(二)发现严重森林病虫害的,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林业部门报告。
(三)严禁擅自丢弃、堆放、焚烧疫木及受害枝条,杜绝人为传播疫情。
(四)违反《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疫区内违法违规采伐、运输、经营、加工、利用、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引起疫情的,或者有引起疫情危险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五、响应终止说明
我县将持续开展疫情监测和防控成效评估,待疫情全部消除、风险彻底可控后,将适时发布公告终止本次四级应急响应。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昭平县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
应急防控指挥部(代)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