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广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动广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再出发。
《实施方案》提出,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改革方向、稳步深化探索,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权益,落实“扩绿、兴绿、护绿”并举,推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更好联动,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治理优的有机统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
《实施方案》提出,围绕“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的林改“四问”,重点推进加快推进“三权分置”、清理规范林权问题、稳步推进确权登记、大力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科学开展集体林可持续经营、创新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深入实施林业绿色富民行动、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等方面的改革任务,并通过建立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林长”抓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地推动改革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