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7日下午,云南省林业产业协会松香分会在云南省潽洱市宁洱县云南天龙林产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松香分会理事会,来自云南各地区的20多位企业及潽洱市林产业协会的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主要是学习讨论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4号)的相关内容,商讨地方相关政策调整之后企业在松脂收购方面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本次会议由松香分会秘书长周皓主持,段波会长首先带领大家学习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购销增值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相关内容,主要的关键点集中在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买自产农产品纳税人可以开具收购发票,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购买农产品,应向对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不得开具收购发票。收购发票的开具因纳税信用等级的不同收购方面也有所限制,A级纳税信用企业在省内可以跨区收购,否则只能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这一税收政策的调整即将在8月1号之后开始实施。
潽洱市林业产业协会的毕会长也在会上交流了这一政策调整所带来的变化,各个企业还是先要按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的要求进行整改,松香这一农产品的定额抵扣的情况外省已经有试点,云南相关的食糖、食用油也有类似情况,这一情况还需要通过省林产协会向云南省的相关部门进行汇报,说明情况,争取税务部门的立项调研,以方便松香企业的市场运作。
周皓秘书长也在会上介绍了江西的松脂收购及相关的增值税抵扣情况,云南的情况比较特殊,这一情况还是需要认真应对,各个企业还是要与当地税务局加强沟通,执行新的松脂收购政策,以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从目前的情况看,政策的调整会影响到企业的松香生产成本大约3.8个点,现在也只能向上游进行转移,短期内将影响到整个云南的松脂收购工作。各个与会企业也分别就税收政策的调整也交流了各自的看法,具体操作还要与税局进行沟通协商。
会上,各企业也相互交流了目前国内松香市场的一些情况,由于云南省仍处于雨季,松脂原料也不是很多,企业收脂也十分谨慎,特别是松脂收购税收政策的调整也影响到各个企业的正常收脂。由于近期国家仍在不断加强环保督察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协会也要求各个企业加强管理与冶理,不要出现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的各类安全事故。
会后,28日上午,部分会与会企业老总一起参观考察了潽洱市思茅森盛林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