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吉安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为重点,深入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市“十三五”完成造林125万亩,占省级下达任务的120%,林业生态建设水平稳步提高。
一是充分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十三五”以来,吉安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7〕2号)和《关于在重点区域开展森林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吉府发〔2018〕9号),结合实际,市林业局下达年度营造林生产计划,并出台年度营造林质量考评办法,对各地营造林工作进行量化综合考评。通过制定政策与考核标准,为开展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奠定了坚实政策基础。
二是充分发挥项目带动作用。结合重点防护林工程,优先选择在赣江流域以及生态脆弱的地区开展长防林建设,在泰和、万安开展林业血防工程建设,全市“十三五”完成防护林造林32.56万亩。同时,吉安市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结合重点区域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在昌吉赣高铁沿线、主要高速沿线、赣江沿岸等重点区域营造北美栎树、榉树、楠木、山乌桕等彩化、珍贵树种面积达3万亩,不仅增加了森林面积,而且造林质量显著提升。通过向上争取各类造林补助政策,实现造林补助全覆盖,将造林惠农补助政策措施落实处,提高广大林农百姓开展造林绿化的积极性。
三是充分发挥督促指导职能。吉安市建立“督导+自查+核查”工作制度,即在造林整地期间,市、县两级落实专人做好造林调度,并成立督导组深入造林整地一线进行进行现场督导,确保造林整地质量;春季造林结束后,各地对春季造林情况进行县级自查,对自查不合格的造林小班,督促经营主体进行整改到位,否则取消列入造林补助资格;下半年,市局组织开展全市营造林实绩核查,届时将根据核查结果进行全市通报,明确整改要求,确保“造林一片成林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