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二批保护督察近日将全面启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近日,第二轮第二批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全面启动。已组建8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由李峰、李世瑛、宋守军、李喆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生态环境厅崔凤友、管言明、姚云辉、侯翠荣、鞠振平、罗辉、霍太英、肖永涛同志担任,分别负责对济南、青岛、东营、泰安、威海、日照、滨州、菏泽等8市开展督察进驻工作。督察进驻时间约为20天,各督察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济南,组长李世瑛,副组长管言明;
第二组:青岛,组长李 峰,副组长崔凤友;
第三组:东营,组长李 喆,副组长鞠振平;
第四组:泰安,组长宋守军,副组长侯翠荣;
第五组:威海,组长李世瑛,副组长霍太英;
第六组:日照,组长李 峰,副组长肖永涛;
第七组:滨州,组长李 喆,副组长姚云辉;
第八组:菏泽,组长宋守军,副组长罗 辉。
督察组将坚持问题和结果导向,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强化精准督察、科学督察、依法督察,牢牢把握督察方向和重点。重点督察有关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情况,更加关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担当作为情况,更加聚焦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治理、环境风险防控等重点任务,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督察组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督察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把边督边改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督察组还将严肃纪律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要求。进驻期间,督察组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来信举报。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致函要求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严禁“一刀切”
经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将于近期陆续进驻济南、青岛、东营、泰安、威海、日照、滨州、菏泽8市,开展第二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5月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向8市专门致函,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坚决禁止“一刀切”“滥问责”,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文件要求,有关市在督察进驻期间应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工作。对督察组受理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既要认真核实、坚决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又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做到一案一策、一厂一策科学整改。对于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既要坚持底线思维,严控环境风险,保障群众利益,又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努力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共赢。
文件强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做到依法依规、分类施策,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好落实。要给直接负责查处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级级提速。严禁为应付督察不分青红皂白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做法。
文件要求,在督察进驻过程中,既要实事求是,通过必要的问责传导压力,也要坚持“严肃、精准、有效”,从源头上追究决策者责任,达到发现问题、提高认识、教育干部、解决问题的目的。同时,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避免以问责代替整改、问责走过场,以及问责泛化、简单化等行为。
文件明确,能从简的一律从简,能简化的一律简化,不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要求,加强对督察组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确保督察期间风清气正。要强化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共同营造良好的督察工作氛围。